自《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》于2021年5月1日實施以來,已有51個原料完成備案(2021年6個,2022年42個,2023年3個(截止到2023年1月16日))。
備注:本文所有數據來自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原料備案信息頁面,如有不一致,請以原網站(附后)數據為準。
51個已備案新原料的清單附后。
其中,根據原料來源,化學原料備案數量最多,有33個,其中聚合物占據近一半(15個);生物技術原料有11個,其中“β-煙酰胺單核苷酸”有三家企業備案4次,“N-乙酰神經氨酸”由兩家企業備案3次;動物原料4個;植物原料3個;暫無納米原料和較高生物活性原料備案。
根據主要使用目的(備注:單個原料有多個使用目的,因此數據有重疊),數量最多的是皮膚保護劑,有21個原料申報,其次是保濕劑(20個),抗氧化劑(11個),發用調理劑(5個),抗皺劑(4個),清潔劑(4個),成膜劑(4個)。
根據備案人國家(地區),我國原料企業備案數量第一,有36個,其中包括中國臺灣1個;其次是日本和美國(各4個);加拿大、德國和瑞士三個國家分別都是2個;韓國1個。新原料法規的變化和原料備案的便捷,讓國內原料企業在化妝品新原料領域有更多的發揮空間,為化妝品企業帶來更多的選擇和可能性。
如何判斷是否屬于新原料?
新原料應當同時滿足如下條件:
1.符合化妝品新原料定義“在我國境內首次使用于化妝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為化妝品新原料”。
2.原料預期的使用方法、使用部位、使用目的,符合化妝品的相關屬性。
3.未收錄在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(2021年版)中,不屬于該目錄中的類別原料(請注意搜索時的關鍵詞,以防誤判)
4.不屬于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》(2015版)中已規定為禁用組分的原料。
5.不屬于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》(2015版)中限用/準用的某類別原料。
實際功能未超出化妝品定義范疇。
截止到2023年1月16日,已備案化妝品新原料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