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中,一些中藥材在民間往往作為食材廣泛食用,即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(簡稱食藥物質)。《食品安全法》中規定,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,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,新法規的發布更有利于食品行業產品創新。
2023年11月17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《關于對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》(2023年第9號),將黨參、肉蓯蓉(荒漠)、鐵皮石斛、西洋參、黃芪、靈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葉等9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。至此,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共發布了三批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名單,共計102種。
隨著黨參等9種物質的加入,形成了一個涵蓋102種食藥物質的完整版名單。三十多年來,相關部門一直在推動試點和目錄認定。據不完全統計,自1987年起,國家有關部門已陸續更新了至少六版藥食同源目錄,最具代表性,也是最受關注的三次公告如下:
2002年2月,原衛生部衛法監發布《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[2002]51號文件,除了對保健食品原料的取用范圍進行規定外,藥食同源目錄中藥材新增至87種。
2019年11月,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《關于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》2019年第8號文件,新增了當歸、山柰、西紅花、草果、姜黃、蓽茇6種物質,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使用。
2023年11月,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《關于黨參等9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》2023年第9號文件,新增了黨參、肉蓯蓉(荒漠)、鐵皮石斛、西洋參、黃芪、靈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葉9種物質納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。
87種現行食藥物質名單
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
(衛法監發[2002]51號)
丁香、八角茴香、刀豆、小茴香、小薊、山藥、山楂、馬齒莧、烏梢蛇、烏梅、木瓜、火麻仁、代代花、玉竹、甘草、白芷、白果、白扁豆、白扁豆花、龍眼肉(桂圓)、決明子、百合、肉豆蔻、肉桂、余甘子、佛手、杏仁(甜、苦)、沙棘、牡蠣、芡實、花椒、赤小豆、阿膠、雞內金、麥芽、昆布、棗(大棗、酸棗、黑棗)、羅漢果、郁李仁、金銀花、青果、魚腥草、姜(生姜、干姜)、枳椇子、枸杞子、梔子、砂仁、胖大海、茯苓、香櫞、香薷、桃仁、桑葉、桑椹、桔紅、桔梗、益智仁、荷葉、萊菔子、蓮子、高良姜、淡竹葉、淡豆豉、菊花、菊苣、黃芥子、黃精、紫蘇、紫蘇籽、葛根、黑芝麻、黑胡椒、槐米、槐花、蒲公英、蜂蜜、榧子、酸棗仁、鮮白茅根、鮮蘆根、蝮蛇、橘皮、薄荷、薏苡仁、薤白、覆盆子、藿香
6種新增食藥物質目錄
《關于當歸等6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》2019年第8號文件
9種新增食藥物質目錄
《關于黨參等9種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公告》2023年第9號文件